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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在同龄圈里看到这样一则消息,说是现在宝宝的医保门诊在社区门诊超过50元,就可报50%,要在12月31日前去指定门诊医院备案。
又说,济南市社保局提醒广大居民,参保人一定要在12月31日前依照就近原则选择社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并进行备案,否则无法正常享受门诊统筹的有关待遇。婴幼儿、在校中小学校学生也在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内,有些虽然是在学校统一缴纳的医保,但此次社区定点并不由学校统一办理,而需要自己根据实际情况,由家长代理选择合适的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并备案。每次费用超出50元以上的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按50% 的比例支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不含个人负担部分)。 门诊统筹只对参保人发生在备案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医疗行为,给予报销。
本人对宝宝的医保报账是一片茫然,特请教大家:这个医保是指“城镇合作医疗保险”吗?重庆有这个政策不?门诊医疗超过50元的,可以报销50%吗?或者是规定了其他的什么报账方式呢? 多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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