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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09:51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帖最后由 xiaotnt 于 2011-11-16 10:14 编辑
市财政局统一制定了申报表格,对申报材料做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一是可享受补助的条件。补助对象仅限于在2008年12月1日起在重庆主城区以按揭方式购买的唯一住房,且产权人在重庆主城区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方可成为申领对象,条件缺一不可。

二是补助计算方式。财政补助采取按补助年度计算,即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后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各位我想问问,这个补助对象仅限于在2008年12月1日起在重庆主城区以按揭方式购买的唯一住房

是不是指2008年12月后没有买房子,然后买的第一套房哟?

比如我2007年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转给了爸爸,那我再去买一套房子,是不是就算我的首套房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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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xiaotnt 于 2011-11-16 09:56 编辑

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产权人需在一个补助年度结束后3个月之内,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的区财政局,提供8项申报办理资料:
1、申报表(在申报当地财政局领取);
2、产权人唯一住房证明;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购房合同;
5、按揭合同(含抵押合同)
6、按揭本息支付证明;
7、住房产权证(如暂未办证的也应申报,待办证后一并兑现补助);
8、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当所有材料具备后,财政将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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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xiaotnt 的帖子

没搞懂也,贷款还有补助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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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妈@cq 发表于 2011-11-16 10:08
回复 xiaotnt 的帖子

没搞懂也,贷款还有补助发呀?

就是首套房贷优惠吧~~~一直都有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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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我想问问,这个补助对象仅限于在2008年12月1日起在重庆主城区以按揭方式购买的唯一住房

是不是指2008年12月后没有买房子,然后买的第一套房哟?

比如我2007年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转给了爸爸,那我再去买一套房子,是不是就算我的首套房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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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是退个税多嘛,买了房子的退你当年个税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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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今天出的首套房贷政策有点疑问,这样算首套房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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