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和明先生,你在没有经过专利权人许可情况下,擅自销售其产品,其行为已经侵犯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利。”上周,在重庆朝天门金海洋批发市场做文体用品生意的吴和明收到了一封律师函,他怎么也没想到这竟是因为价值几百块的小商品所引起。 海得力高文化用品公司在寄给吴和明的律师函中明确写道,要么一次性赔偿15万元,要么成为得力高在重庆的经销商,并保证每年销售额达到60万元以上。近日,一筹莫展的吴和明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本末。 进几百元货被索赔15万 46岁的吴和明是江西人。2006年,他来到重庆开始从事小商品批发生意。2007年起,他开始从上海得力高公司进一种名为“少儿手工艺折纸”的产品。去年,他又从上海强兴纸业有限公司进了总价值560元的“少儿手工艺折纸”。记者在吴和明的店里看到,两家公司的这个产品外包装和商标极为相似,不过,得力高所生产的产品上印有自己的专利号,并醒目地标示了“注册商标 仿冒必究”等字样,而强兴纸业产品上并没有这些信息。 吴和明没想到自己会因为这两样商品“长得太像”而卷入风波。在律师函上,记者看到了这样一段话,“一次性赔偿委托人15万元人民币,或者成为上海得力高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在重庆的经销商,保证每年销售额在6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同时支付6千元的赔偿金。”吴和明完全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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