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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摊经营者是谁 3类人员可申请经营
“一个小摊就能养活一家人———这在前期的试点工作中已得到了证实。”陈勇局长介绍,基于这样的民生效果和全区打造“10分钟便民服务圈”的建设规划,今年起将全面铺开便民商摊。以下3类人员可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经营:
1、已在渝中区从事临时占道经营3年以上,且经营期间自觉服从所属街道办事处(综管处)管理的人员。
2、渝中区户籍并人户一致、符合低保条件而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
3、居住在渝中区本街道辖区3年(含)以上的常住人员,人户一致并无经济来源者。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将首先安置户籍在渝中区并人户一致的人员,其次安置常住渝中区本街道(综管处)辖区人户一致的人员。
据悉,便民商摊免费提供,只需缴纳500~2000元不等保证金,不租后退还保证金,与街道办(综管处)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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