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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的时候我在当地做了多普勒彩超排查胎儿畸形。做完后,医生告知:二、三尖瓣、肺动脉有轻返流,建议到重庆的大医院复查。他还说因为他们医院不具备检查胎儿心脏的能力和资格,只是碰巧看到,所以建议去大医院复查。
我打电话到贵院咨询,贵院说需要出示检查报告或当地医院证明然后到医务科申请,于是我今天去当地医院找超声医生出具证明。医生拒绝。他的解释是:不能出具任何手续,他们没有检查心脏的义务,只是偶然看到这样的情况给个建议(后来一个护士小姐说应该是怕承担什么责任吧,以前出现过类似情况)。
之前的产检都是在贵院做的,13周预约系统彩超和胎儿心动图没预约上,无奈在当地做了检查。但是现在怎么办呢?难道我就这么不明不白的下去吗?希望贵院能帮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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