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齐天大圣~ 于 2010-11-2 10:33 编辑
小编有话:年过8旬老太因身体不适,检查身体时医院却过度检查,看病清单却惊现被查梅毒?!这是医院为查出老太病因负责的表现?还是说“检查”风变质,其实是医院潜规则,恶意增加看病者的负担?大家对现有的医院制度作何看法?是医生的错,是我们的不理解,还是制度本身就存在问题?说说你身边遇到就医的囧事吧
一位八旬老太查梅毒。。确实有点想不通,想想也觉得不可能撒~~但是医院就真的这样做勒。。老年人一个感冒怕冷就要去查梅毒??还说梅毒也有这样的病症。。这就奇怪了 未必只有有感冒发冷的病症 撒子病全部都要去查一遍迈?? 确实有点搞笑哟。。。。。闹到看病都不看重点? 现在的医院闹到就冷个污呀。。。
大家也晓得 现在的医院 一个黑小的病 也要开一大堆的药。。。。。。但是你又不得不接受。。。难道现在的医院都是冷个。。大家都来说说嘛,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有些时候又不得不接受!!
医院:查梅毒为找准病症 昨天下午4点40分,记者联系到重庆第七人民医院院办主任文霞,文主任表示将对情况进行了解后再回复记者。 下午5点18分,该院王姓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医院确实对老人作了梅毒检查,老人进院时,发高烧、畏寒,因为梅毒也有这一症状,因此需要排查老人是否有梅毒。 对老人的女儿质疑的“八十多岁的老年人,难道还怀疑有性病吗?”,王姓工作人员解释,梅毒除了通过性行为传播以外,还有血液传播等多种传播途径,比如拔牙,也可以传染梅毒。 “其实检查这一项,也是为病人着想。”王姓工作人员说,医院为病人排查梅毒,是为了找准病症,对症下药,以避免病情没弄准,就给病人胡乱用药,那将会多花病人的钱。 纵深 如何处理过度检查无规定 昨日,市卫生局工作人员称,如果病人认为“过度检查”,在与医院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卫生部门反映情况,当地卫生部门调查后再作处理。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对医院“过度检查”该如何处理,我市尚无硬性规定。 重庆君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廖翠娟对此建议,卫生部门可制定措施:一旦查实“过度检查”,医院应对病人双倍赔偿。她称,医院可视为对病人这一特殊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经营单位,根据《消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网友声音 这就叫医院“潜规则” 昨天,不少网友发表了自己对此事的看法。现集纳如下: “这样的事情很正常,这就叫潜规则。” “现在的医院都是这样,随便一个小感冒,到医院去,都要开一堆的检查单。” “我老爸七十多岁,患肺癌,也检测了‘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的。” “这不能全怪医生,是医院的制度害的,搞钱多的就要多拿,所以医生为了多搞钱就只有这样,我就很痛恨这样的制度。” “有时医生也很无奈,让你查这么多吧,你抱怨多了。要是你出点什么问题,又会说我其实什么都想查,谁叫你不让我查!当医生也挺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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