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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和男朋友吃了晚饭,准备去看电影,因为好久都没有去看电影了,突然想起还花了钱在南坪星美国际影城办了会员卡,可以打折嘛,当时充了200,后来看完了又充值200.于是里面还有100多块钱呢。% k, F& c* Z w$ h
我们高高兴兴的来到电影院,选好电影去买票,被告之会员卡过期了,我说我里面还有100多块钱呢。被告之过期就不能用了,除非继续充值激活才能用!每次充值的金额必须半年内用完,我说那还需要充值多少呢,被告之还要充值200!!!我当时就很生气,问为什么当初办卡的时候没有说这些,服务员居然说:“估计说了的吧,我们有条例得”我说你们简直就是霸王条例,钱不退,还必须继续在你们这里看啊!服务员说,没办法,这是规定!. `% @% S; Q A6 o
于是我们非常生气的离开了电影院!
5 i; U. a6 A/ v& j 并且我检查了电影院得所有告示,都没有说会员卡必须半年看完里面的金额!# g/ `2 \0 d5 H. U# r# C* I9 k
突然出了这样的霸王条例,我们消费者该去哪里维 quan啊????
" p( D# J- V7 B+ Q# ?
T. s, V3 s7 Z9 U2 b 南坪星美国际影城电话 629208427 o+ z. U" g* }7 C
" N% C* e2 Y; \: I0 |以下是我收集到的专家评点* x8 |8 c: e( M, Q' c$ x! \
“电影院为了自身的‘旱涝保收’进行限时消费,将原本应该自己承担的经营风险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显然是对消费者权利的侵犯。”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表示,影院单方面设立消费时限,并划出“过期作废”的道道,使得消费者如果想要购买打折电影票,只能选择会员卡,从侧面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此外他认为,消费者如果想要“激活”余额就不得不继续消费,也是电影院布下的消费“陷阱”。“尽管影院辩称自己尽到了告知义务,但其告知的信息是否被消费者接受?是否考虑了消费者的承受力?”洪涛表示,不顾消费对象的权利和承受力,推出单方面条约,是商家不负责任的表现。并且设置最低充值200,有强制消费之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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