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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两人分手。用周为的话说,他发现桑桑是一个好逸恶劳的女人,而且不断对自己提出物质上的无理要求,所以,他才决定分手。
为了和桑桑摆脱干系,周为答应给桑桑一笔钱,还出具了一张3万元的欠条,美其名曰是青春损失费。
这张3万元的欠条上,还有一个附加的条件———两人签订了一份互不纠缠协议。
周为还在欠条上许诺,在2007年底付清。
周为说,本以为这段关系就此了结,哪知一场纠纷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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