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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
一位张姓村民告诉记者,张金芳被脱光衣服后赶出家门的事情,在村子里已经不是什么秘密,虽然自己没亲眼见过,但是听一些要从张金芳家门前路过的菜农说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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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要从那条路上走的人,都见过张金芳一丝不挂躲在果树林里的惨况。
记事起就常看到爸爸打妈妈,在家暴的恐慌中活了20多年
“现在心理压力没了,只想照顾好妈妈”
昨日,江北铁山坪,小曾站在父母老房前说,母亲被父亲打骂后赶出家,只好在房后躲藏。
昨天,庭审的最后,张金芳的儿子小曾和儿媳获准短暂与妈妈见个面。这个在家庭暴力的恐慌中生活了20多年的年轻人哭着问妈妈:“里面冷不冷,吃得好不好?”
妈妈就躲在那里
走出法庭,小曾找到律师,他想要自己出来作证:他亲眼见过妈妈被脱光了衣服,赶出家门,而且不止一次。
小曾一家住在铁山坪玉峰山上。出事后,他们已搬家了。新家与旧家隔一条山沟。8个月前他们居住的地方,是一处红砖房子,修得很整齐。
屋子面对一条小路,这就是邻居们出门时的必经之路。“爸爸把妈妈的衣服脱光后,从大门赶出来,妈妈就会躲在这片果林里。”小曾指着屋子左边的那片果林说,一直要等到天黑透了,爸爸睡着了,妈妈才敢回来。
从小生活在恐惧中
提起父亲,小曾只有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恐惧”。从记事时起,他就经常看到爸爸打妈妈。“我根本不敢管。他动不动就动手打人,手里拿到什么就用什么砸人。”小曾说。
因为害怕,每次爸爸打妈妈,小曾只能让他们两个人去闹。爸爸死了,小曾告诉重庆晨报记者:“感觉心理压力没了。现在只想照顾好妈妈。”
3年调解16次,丈夫曾带刀前去
在当地人民调解室给出的证明中,有一句话:“从2009年至今年的3月12日前共计对他们家庭行过16次调解都无效果。”
张金芳曾经想过离婚。她告诉法官,自己十几年前就准备与曾凡云离婚。为这事,还到村委会去说过,也闹到过法院。但是,曾凡云一句:“敢离婚,我就杀了你。”把张金芳离婚的决心吓了回去。
在张金芳的回忆中,有一次,村里组织对他们家里的家庭暴力进行调解,而这一次曾凡云竟是带着刀去的。张金芳更加害怕。
这30年当中,张金芳没有向妇联申诉过,更没有报警。
张金芳说:“不懂法,一直以来,都认为是自己命不好。”
遭遇家暴,可申请人身保护
重庆晨报讯 (见习记者 罗薛梅)“如果这位妇女,在调解不成功,男方又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到法院起诉,并申请人身保护,也许就可避免这场悲剧了。”昨日,市妇联维权部人士到场听完庭审后说。
市妇联维权部相关人士介绍,大多数家庭暴力发生在文化层次较低的家庭,“男女方文化都多在初中及以下的文化水平。”
如果遭遇了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这位接触家庭暴力多年的人士称,第一次遭遇家庭暴力就要提出来。该人士称,不少家庭暴力的连续发生,就是因为遭受家暴的一方,在第一次被暴力侵犯时没有反抗。而如果遭受的家庭暴力比较严重,就要立即拨打110。“或者找居委会进行调解。”该人士称,妇联也开设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
虽然在大家看来对于婚姻是劝和不劝离,但如果遭遇家庭暴力,“而且屡教不改,该离婚还是要勇于离婚。像今天这个案件,女方也曾提出过离婚,但遭遇男方威胁。这时女方就应该到法院起诉。如果在这期间,害怕男方的暴力侵害,可同时申请人身保护。”这样一来,法院就会向女方所在地的派出所、居委会以及男方发出人身保护令,“比如规定男方不得在多少米内接近女方,一旦发现违令,派出所就可以采取行动。”
在提出离婚申请到离婚这段时间,女方如果没有居所,可到当地的家暴庇护所居住。“像这样的庇护所在丰都、北碚、九龙坡区都有。”
高 一
学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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