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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290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旅客持票上了承运人的车、船、飞机等运输工具,承运人即负有将客货安全运输到目的地的义务,如果非因法定的免责事由而造成客货损害的,承运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法》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让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从本条规定看承运人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伤亡负的是无过错责任,而非过错责任,除非承运人能够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或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可以免除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外,承运人均应负赔偿责任。
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承运人有保障旅客安全运输到目的地的义务,安全运输义务是旅客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基于旅客的人身安全完全托付给了承运人,因此承运人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受到的损害应当负加重责任,故合同法第302条规定了“承运人对旅客伤亡责任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承运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不是承担责任的要件,即使没有过错,也应承担旅客伤亡的损害赔偿责任。立法是以推定承运人有过错为前提的,而这一过错推定并不依赖于任何基础事实,只要发生了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伤亡这一情况,这一法律推定就成立,旅客不用承担承运人过错的举证责任,相反承运人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旅客伤亡是由旅客自身原因造成的或者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才能免除承运人的责任。这是保护处于弱者地位的旅客人身生命安全的需要。也是各国旅客运输合同立法的基本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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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我觉得司机确实有错,不该这样冷漠,我也认同能节约就节约,但是要分地方,不要省了小的丢了大头。我见过很多山里的农民孩子生病了,需要转院的时候家长毫不犹豫地请救护车或者租车,人家也很穷,但是人家晓的,钱在关键的时候一定不能节约
还好母女平安,祝福小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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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购票上车,即和车主构成了合同关系,这是确认无疑,上面合同法已经明确说了这个问题,《合同法》第122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害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此条的规定为受害人选择侵权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OK,下面我再给你普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服务运输也是服务业的一个重要方面。这里所说的服务运输,是指承运人与旅客或托运人订立合同,由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简言之,便是经营者借助运输工具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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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山外那个山 于 2011-8-18 11:45 编辑

回复 明眸无尘 的帖
曾经在夏天看到一个老太婆晕倒在路边无人施救,那么多人没人敢上前去,生怕惹上事。后来还是我一个人想办法把老婆婆送到医院去帮她挂号拿药这些垫付了所有费用,等苏醒过来问到家里电话后通知她家人才离开。我说这些不是说我多好或者花了多少钱,只是想说,钱在该用的时候一定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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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不介意再举一个实际的案例给你进行哈普法教育,就重庆的事情。

重庆的哥因拒载孕妇面临吊销从业资格
  “如果吊销了我的从业资格证,我生活的希望都没有了,请帮我求个情,请大家原谅我这一次吧!”昨(10月15日)上午,因拒载孕妇面临吊销从业资格证的主城出租车驾驶员胡华(化名)带着哭腔向记者恳求。

  拒载孕妇 遭到重处

  胡华原家住重庆市渝中区化龙桥,现租住在渝北区大竹林一农民家里。半月前,他还是重庆华清出租有限公司的一名驾驶员。据执法人员介绍,9月24日上午9时40分,胡华驾驶渝BT6680出租车在陈家坪长途汽车站揽客。蹲点的执法人员看见一名孕妇和她的母亲在招车,胡华的车在母女俩面前停了一下,但母女俩并未上车,出租车就开走了。执法人员上前询问,孕妇告诉执法人员,她怀孕已八个月,母亲准备陪她到重医附一院检查。刚才招手搭车时,出租车司机(胡华)听说到重医附一院,说“找不到路”就开走了。

  “主城出租车司机能找不到重医附一院?”执法人员当即意识到这是一起典型的拒载,“因为陈家坪汽车站离重医附一院太近,出租车驾驶员不愿走。”执法人员做过笔录,用执法车将母女俩送到了医院。随后,执法队通知胡华所在的出租车公司,要求他到执法队接受处理。

  “胡华在陈家坪窗口地区拒载,且拒载的是孕妇,同时还是在执法队办公地点门外,严重损害了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形象,属情节严重。”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相关负责人称,支队拟作出“吊销胡华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行政处罚。

  手持检讨 多次求情

  昨上午,48岁的胡华手持检讨,再次跑进位于陈家坪的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办公室,请求领导无论如何开恩原谅一次。获知自己面临吊销从业资格证以来,他已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找到执法队了。

  “我离了婚,现在48岁了,上有75岁老母亲,下有刚刚高中毕业的儿子,全家人靠我一个月2000来元钱的收入养活。我除了开车,啥手艺都没得,我48岁了到哪儿去找工作?如果吊销了我的从业资格证,我生活的希望都没得了,求你帮我说过情吧!我错了!以后绝对不拒载了……”昨下午,胡华在电话中不停求记者。他称,自己以前一直规规矩矩,没有过任何违规记录。那天不晓得当时是怎样鬼使神差,边开车就边随口说了那句不该说的话,后来自己也很愧疚。“母亲现在又病了,我已不晓得该怎样办。如果我一旦被吊销从业资格,要5年后才能再考,那时我都50多岁了,还可能考吗?还考得起吗?我求大家给我一次机会……”

  在岗一天 就要珍惜

  记者调查中,华清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胡华以前一直表现很好,没想到在他身上发生这种事情。打开执法队电脑联网处理记录库,里面没有关于胡华之前的任何污点记录。

  执法队相关负责人称,一些出租车驾驶员在岗时一点不珍惜自己的工作,发现违规被查处,工作要除脱后,才觉得重要,四处求情。他们应引以为戒,在岗每一天,都应珍惜。

  7人面临吊销从业资格 另外4人暂扣从业资格证,下岗重新培训

  昨日,市交通行政执法部门通报,拟对触范“红线”的7名出租车驾驶员吊销从业资格,驱逐出出租车行业;暂扣4名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进行回炉培训。

  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我市对出租车驾驶员实施诚信考核以来,共累计查处出租车诚信考核案件4178件。出租车驾驶员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不明示服务监督卡”、“在出租车站点不依次排队候客”两方面。

  此次面临被吊销从业资格的7名驾驶员,其中6名违规记录较多。鑫隆达公司的“渝AT3470”出租车驾驶员彭某,从2008年至今年9月,累计违规被处罚多达13次。据悉,今年8月,已有3名出租车驾驶员被吊销从业资格。另有4名出租车驾驶员因在江北机场附近违规使用计价器,被一次性扣满20分,暂扣从业资格证。

  按相关规定,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一旦被吊销,意味着该驾驶员就被驱逐出了出租车驾驶员队伍,5年之内不得参与从业资格考试,不得从事出租车驾驶。从业资格证被暂扣的,必须下岗接受18学时的从业培训,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上月出租车投诉情况统计出炉:176次 公运出租被投诉最多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昨日通报,从96096反馈的情况看,今年9月,我市出租车投诉与上月和去年同期比,均呈下降趋势,但总体投诉量仍较大,问题较多。其中公运出租公司一月遭投诉176次,平均每天近6件,投诉量最多。

  按各公司拥有的出租车数量为基准,9月份,投诉率最高的是恒康、高博、互邦、国际公司4家,个体私车排在第5位。

  又现拒载新花样“转花车”

  昨日,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实施后,出现了一种新的拒载挑客现象,业内称之为“转花车”。

  所谓“转花车”,是指出租车未载乘客,却压下“空车”灯,或慢悠悠转圈,或原地“休息”,待乘客主动询问“走哪里”,再挑肥拣瘦。

  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昨曝光了26台长期在菜园坝、陈家坪“转花车”的出租车,并提请市民积极举报。执法部门一旦抓住现行,将对其进行重处。

  执法人员提醒乘客,遇到此种情况,你一定不先主动报站,让他先开口问你去向。驾驶员只要一开口问了,即使没亮空车灯,你都可以乘坐并要求他前往。如果对方不走,就构成拒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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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外那个山 发表于 2011-8-18 11:20
回复 臭猪旖 的帖子

亲爱的,我们就遇到过一次。有个跟我同病房生宝宝的妈妈,出院的时候抱起宝宝居然搭不 ...

迷信不?
那么多孕妇、产妇搭过出租车,坐过朋友的车,出租车司机、朋友家都背时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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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外那个山 发表于 2011-8-1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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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我觉得司机确实有错,不该这样冷漠,我也认同能节约就节约,但是要分地方,不要 ...

你说得那是生病,这是生孩子,上车的时候羊水还没有破,而且报道说了,潘侨医院是没有接生能力所以转院的,不是因为病情危急。
文章也说了,从潘桥医院到新桥医院公交车只有20多分钟的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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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huifengwuliu 的帖子

我只是说这个事实并没确定说有什么关系,请你仔细看完我之前回复的那个贴子再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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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外那个山 发表于 2011-8-18 11:51
回复 huifengwuliu 的帖子

我只是说这个事实并没确定说有什么关系,请你仔细看完我之前回复的那个贴子再回 ...

看过了,我也了解了你也并非冷血之人,还是很乐于助人的吗,但是两个完全不是一码子事的事为什么要摆在一起说呢?
比如说你一月份吃了顿火锅,十二月份拉了一次肚子,你会不会把两件事拉在一起说?
这两件事也是事实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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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外那个山 发表于 2011-8-18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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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别懊恼,呵呵,我不是针对你哈。
我只是针对坛子里有些同为人母的妈妈些,居然还有人一二再,再二三的申辩司机和售票员没得义务,到底有无义务,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看便知,这两法是大法,还有些行政法规,我就懒得一一赘述了。
都是过来人,谁不希望困难的时候有人能帮把手呢,人生在世,不可能事事都想得周全做得周全。
美国老太太在麦当劳喝杯咖啡嘴巴被烫了泡还可以起诉法院最后胜诉呢(经典案例),为什么法院不判她自己活该,自己不去尝一哈?这就是以人为本。
真是没搞明白为什么有些妈些一再为冷漠的司机说话,而置自己的权益于不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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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山外那个山 于 2011-8-18 12:5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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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没什么哈,看到司机这样冷漠的行为确实也很气愤,同时又为母女两人着急,还好母女都平安,祝福小宝宝。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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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之前也要学习农民工兄弟,鼓捣上公共汽车,还要直接送到医院门口哈,不送到我就不下车!反正我没工作,也没有钱,只有坐公共汽车撒!哪个敢不送我去,就是没人性!我没房没车没土地,没社保没工作,比农民工还惨,看到农民工兄弟的指引我心中无比雀跃,号召大家集体做霸王车!!!
对了,麻烦你把你的名字和联系方式留给我嘛,如果有司机拒绝送我去,我可以请你当我的律师,但是我没得钱付你哟,请你发挥你的人道主义,到时候免费帮我打官司哈!
先谢谢你了哈,给我们普及了法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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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东西,自己老婆生孩子也想遇到这样的事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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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勒个应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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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dong 发表于 2011-8-18 14:11
回复 huifengwuliu 的帖子

我生之前也要学习农民工兄弟,鼓捣上公共汽车,还要直接送到医院门口哈,不送到 ...

不客气,普个法而已,举手之劳。
上公交车还是坐出租车去生娃那是你的选择,你的权益。
但是上了公交,中途被赶下车,由此而导致你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并有实质的损失,那就是侵害了你的权益。
所以,欢迎选择,呵呵,也欢迎用说服人的话来例证你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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