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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VIP
原帖由 阿川 于 2009-3-29 12:44 发表 你这句话说的有点过了哈,你是娃儿他妈,我也是娃儿她爸,我是作为一个父亲上论坛的。 大学生有自己的判断,社会、家庭、你们都是她的老师,要谴责,你也谴责一下自己的言行吧,不要把楼主推向违法。
游客
原帖由 龙凤乖12 于 2009-3-29 12:45 发表 现在这个社会啊~~~~~~~~~~~~~~~~~~~~老师同志. 不管小三是不是被人家的老公勾引.但是最后 明知人家有家有室,不但不退出,还要勇往直前,和人家发生性关系,破坏别人的家庭.在你眼力这不是违法的事. 人家老婆受 ...
原帖由 丑小ya 于 2009-3-29 12:50 发表 你动不动就提违法,请问你法律学得嘿精通啊?那你啷个不提醒一下你的学生不要做违法的事情也。 我说的是小三的老师,你恁个激动干啥子,你承认你是她老师迈?那你是教法律的哟,法律专家?
博士后
原帖由 月影 于 2009-3-29 12:56 发表 我觉得楼主的老公说不定就是工学院的老师。
原帖由 阿川 于 2009-3-29 12:52 发表 可不可以这样说,楼主和第三者都是被那个男人迷得奋不顾身了呢? 两个都是抓住不放。 都是基于想得到的那个男人心理。 看来最不该谴责的就是那个男人 结论是: 那个男人太有魅力了,让大家一再转移视 ...
原帖由 月影 于 2009-3-29 12:58 发表 强力要求处理那个贱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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