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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9-12 15:42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帖最后由 瑞思英语培训 于 2017-9-12 15:42 编辑

  未完成销售业绩的员工胸前举牌“混吃混喝奖”并被拍照,其他员工被迫在朋友圈中转发照片。这样的管理让员工很受伤。

1.jpeg


  员工:公司内部处罚就行了
  9月10日,一网友在微博发文称,位于宝鸡市居然之家世纪荟萃店内的懒家婆家装公司对未完成销售业绩的员工集中胸前举牌拍照,并勒令其他员工在朋友圈中转发照片。据称,这些未达到销售业绩的员工还要接受体罚,男的做两百个俯卧撑,女的做两百个深蹲。该公司聘请有第三方**团队。微博同时配有照片,十名男女**人员每人举着牌子,牌上写着“混吃混喝奖”和“警示牌”,警示牌大致内容是没完成任务,拖了后腿,以此为警示。
  该网友表示,他是出于气愤才发的微博,照片是他一个朋友发在微信朋友圈的,他询问时朋友告诉他是第三方**的老师让发朋友圈的,对未完成**任务的员工拍照进行警示。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未完成业绩的员工表示,事发当天,他们十个人都是业绩不好,没有完成预期销售任务,于是被**管理老师处罚,还让其他员工拍照发朋友圈,他看到后非常气愤,和发朋友圈的人还吵架了。该员工说,公司内部处罚就行了,还将照片公开,虽然不久就删除了,但他还是觉得人格受到了侮辱。

  事情的真实情况是:他们公司近期在做市场**活动,聘请了第三方的**人员对员工进行管理。管理老师对没完成任务的十名员工进行了处罚,让这十名员工举牌“混吃混喝奖”和“警示牌”,并做了体罚。该老师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员工努力工作,但事后让其他员工发朋友圈进行曝光的行为确实欠妥。照片发到朋友圈后,家装公司老板第一时间让员工删除了朋友圈照片,并停止对员工的体罚,跟该**老师也做了沟通,这样处罚确实不对,对后面的**方法也做了改正。

  律师:侮辱人格法律禁止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史亮认为,将未完成业绩员工举牌拍照并公开曝光,是侵犯员工名誉权的行为,此举与游街示众一样,是侮辱人格的举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也是明令禁止的,员工有权要求停止该行为并消除影响,若造成其他损失,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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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这种新闻,挺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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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haolian 发表于 2017-9-12 16:17
好多这种新闻,挺伤人的

简直是把自尊踩在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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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这样太伤人了,不做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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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都是为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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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样,这种办法太欠妥,公司完全可以弄一个有责任底薪,没完成任务底薪可以少发点,如果员工实在不行,宁愿炒鱿鱼,也不能有这种伤员工自尊的做法,这是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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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未完成得“混吃混喝奖” 还被发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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