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个人见解是,这个政策的本意可能是要吸纳人才,让外来人员在广州买不起房的同时又能够享受到该享受的待遇,比如子女可以读书,这确实很好。 但是做为一个土生土长的 重庆人,尽管我是个区县人,但是现在一心在主城发展,和媳妇儿结婚也已经5 年了,娃儿现在也2岁了,明年的这个时候就会面临娃儿读书的问题,尽管只是幼儿园。所以我们在这个月各自向家里借了一部分的钱,还是把房子订了。为什么要买房,一是一线城市中,现在也只有 上海、广州租售同权,其他城市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实施。二是,即使租售同权,个人觉得还是有必要在自己工作的地方拥有一套房子,毕竟每个月的月供其实和租房子的租金也差不了多少。三是,作为一个孩子的父亲,还是想要给老婆和孩子安定的生活,租的房子始终是别人的,永远都存在一种不稳定性,也许哪一天房租涨得太多家庭承受不了,也许有一天房东的孩子需要结婚,要收回房子。这些可能性不是没有的,而隔三差五的搬家,不仅麻烦,也会给孩子带来不稳定的感觉,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考虑到种种,我还是坚持买了房,尽管房子不大,但好在现在有Loft可以选择,一层改两层,一房改两房了。而且我订的还是带装修的LOFT,凭良心说钱方面可能是会较为贵一点点,但是省下来的时间,我觉得比这一点钱更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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