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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12月成教自考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2011-3-28 13:55:22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大 中 小】
校属有关教学单位、成教自考同学:
我校2010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定于11月15日开始。为保证本次学士学位授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次学位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本次学士学位授予对象:2010年7月毕业的高等育自学考试考生和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以及2010年4月预申报的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在学习期间本专业规定的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平均成绩要求(不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⑵函授教育本科毕业生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⑶成人脱产本科毕业生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者其它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均达到80分(或者良)以上。
4、通过重庆市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5、以下三种情况不能申报学位:
(1)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及其它方面犯有严重错误而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经确认**者;
(3)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累计补考课程达四门及以上者,专科起点的本科学生累计补考课程达三门及其以上者。
6、应届成教或自考毕业生毕业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学位,过期后自行负责。
三、申报材料:
1、同时上交二张二寸蓝底照片和照片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不大于10K)。
2、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或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领取,网址http://cjy.cqnu.edu.cn)
3、身份证、外语合格证或者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 专科毕业证、本科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A4纸,各一份,共4页)
4、本科阶段档案袋(自考生为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注:所有原件审核后立即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材料上报。
请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班主任)统一收集材料上报。
四、申报时间:2010年11月15日-12月15日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65362387
地 址:重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二楼)教学管理科
市学位办网址:http://degree.cqedu.cn
重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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