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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贴出的招生的通知只是说满足条件的可能读得到,真正报名的时候还会设置很多的障碍,比如珊瑚小学的通知就是这样,我满心欢喜的以为能读的时候,昨天爸爸去居委会问了说二手房还是读不到,大家看看整个通知的内容和二手房有半点关系吗?还是我的语文水平太差,理解有问题?
通知本辖区居民:
接珊瑚实验小学的通知,2014年招生工作现已开始登记,凡户口在本辖区符合珊瑚小学招生范围和“三对口”原则(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的家长,带上相关证件即日起到社区登记,其具体要求为:
一、户口(孩子和父母同在一个户口,要在户口所在地居住,房产证和现居住地址要一致)
二、房产证(租约证/拆迁协议书)原件收复印件。(父亲或母亲的房产证,要和户口相对应)
三、购房合同的复印件甲乙方(购房首页、甲乙方姓名页、甲乙方盖章位置及地址)单位分房或集资房也需要提供以上资料(分房复印件)
四、登记时间:2014年6月5日-2014年6月11日
五、登记地点:兴隆社区
六、所交证件:户口(地址页、人口变化页、孩子和父母页、父母不是户主的户主页)、房产证(租约证/拆迁协议书)、购房合同等复印件。
七、登记区域:南兴路(金港苑)202、204、206、208、210、212、214、220,南兴路(8栋房)215、217、219、221、223、225、227、229,南兴路(镇派出所)258号。
兴隆社区
2014年6月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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