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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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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yx宝宝... 于 2010-2-7 19:13 发表 我其实和LZ想得一样给。 但是元元妈说得也对
学 士
原帖由 xxkitty 于 2010-2-7 20:40 发表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些不是原则性问题的就不用上纲上线的离婚,但是有些根本没办法的婚姻离了未尝不是好事。放自己一条生路,也许,路,会更宽敞!
初 一
原帖由 元元1120 于 2010-2-7 19:05 发表 我觉得为12勉强在一起对娃儿也没得好处的,试想一个要不就天天吵架,要不就冷漠得像路人的家庭会对宝宝成长有好处吗,我觉得婚姻好不好,真的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勉强的婚姻是没有幸福的。对双方也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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