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前记得检查身份证
车站民警告诉记者,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证件丢失、损毁,申请办理临时乘车证明的,旅客应当出具原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单位保卫等部门证明。
证明信内容必须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时,需携带一寸照片一张、提供其身份证号码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6)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具的,通过查询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统,如与旅客本人提供的情况一致,予以办理。此外,临时身份证明不能代办,申请制证人必须为乘车人本人。所以提醒旅客,出门前,务必先检查证件是否带齐。发现未带身份证,及时与家人联系获取身份证号码。身份证遗失的人,最好提前到站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或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以免延误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