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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这是一本好书,起码,它给中国父母们——那些蛰伏在传统家庭教育阴影中的人们注射了一剂强心针,书的方方面面很多处,孙老师的话语令我们深思、深省,尽管,有的地方还不能让读者完全赞同、接受,我常想:究竟怎样的书才算一本好书?一定要时时处处都是绝对真理吗?时时处处都不容置疑吗?其实未必!因为就像万事万物都在不断变化、繁衍、新生着一样,真理随着时间的推移、时代的进步,其含义也会有一些相应的改变。或许,一本书只要能引起人们进行深刻的思考,作者就成功了。而且,真理也需要经过千锤百炼,不断地去伪存真才能凸显其成为真理的可贵之处。这样,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也就是敢于犯错误的人,就应该是第一个发现真理所在的大致方向,或者说是敲开真理大门的人,也就是一个大智大勇的人,我以为,孙老师无疑就是这样一个人。关于爱和自由这两个作为儿童成长必备的条件,孙老师在书中阐述得非常详尽,令人折服的理念我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还是来说一说书中引起我疑问和思考的一些观点和看法吧。
一、第三章 创造力来自哪里?P15 “一个蒙特梭利教师成功的第一步就是当她拿出一样教具,这个班里只有一两个孩子对她感兴趣,而不是全班孩子都扑上去,那你教育的第一步就达到了!......我们的教育一不小心就在抹杀个性......在没有差别的教学中保护差别。”
第十六章 “爱和自由”的教育实践 P152 “蒙特梭利教师除爱心外还要有耐心,允许幼儿依其时间、速度与节奏工作,这样做就是接纳幼儿。”
第二十二章 孩子的问题出在哪儿?P228 老师为了进行一些认知性的教学,采用了跟着音乐律动(做动作)和图片帮助认知的教学方法,在蒙氏幼儿园里,这种教学方法以失败告终,孩子们认为老师像是在耍猴。
疑惑一:这意思是不是说教具不一定要太招孩子眼?不一定要太醒目?或者不必太有趣?我能够理解孙老师为了保护孩子的个性发展不受扼杀的良苦用心,但这种提法会不会将众多的一线教师引入歧途——即如果你出示的教具大家都喜欢,那么你的第一步就失败了?!于是大家都去标新立异,把曾经有过的值得继承的教育教学手段都抛弃,去另辟蹊径?同意——发展孩子的个性很重要,但作为人有一定的共性或许没有必要去刻意地忽略它,在我们尊重个性的同时,发展孩子的共性应该是同等重要的,否则,你喜欢的东西我一定不喜欢或者感觉不怎么样,我喜欢的东西他又不认可,那么,孩子如何在集体生活中找到乐趣呢?我们又该如何培养孩子的团队合作精神?我以为是不是没有必要走向另一个极端,否则会不会矫枉过正呢?
疑惑二:在幼儿园里,幼儿被允许“依其时间、速度与节奏工作”,那么当幼儿成长为7岁以上时,小学教育、中学教育也同样允许吗?但凡是在中国这片土地上长大的成年人都知道,这是不现实的,这种学前教育怎么能适应小学和中学?这还仅仅是基础教育,又怎么适应社会竞争呢?这种落差让孩子怎么办?就像早几年盛行在小学教育中令孩子可亲可爱的素质教育,一到了中学,似乎素质教育就荡然无存了,因为没有它的位置。取而代之的是硬邦邦不近人情的应试教育。这种因教育时段的改变造成的孩子心理上的落差,但愿孙老师不会说:小学教育和中学教育就不该是我该考虑的问题了吧?因为良性的教育发展应该是一脉相承的,中间不应该有任何的断层!就像七彩的渐变一样。允许幼儿“依其时间、速度与节奏工作”这是一个非常人性化的并且充满爱的教育理念,但我想它不应该是绝对的,随着孩子步入幼儿园高段,这种宽松的环境应该为了适应小学和中学的教育而有一些变化,或者做一些适当的调整。)
二、第九章 爱是土壤 爱是阳光 爱是儿童的一切 P79 最后一句话“儿童是成人之父,儿童是人类之父,儿童是文明之父”
这句话不知是不是有一点过?或许孙老师是为了达到一种醒目、震撼的目的,这就让人感觉有点标新立异!也或许,孙老师非常赞同孔孟学说中“人之初,性本善”的哲学思想?但是我个人以为,孩子的行为和喜好大多数情况下是随性的,即情之所至、性之所至,当然说到这里,我觉得我也不完全赞同孔孟的性善论,因为人生来就是复杂的,就像他不是单细胞构成的一样,所以不能简单地把人之初定义为纯粹的性善或者性恶,儿童之向善还是向恶,很重要的还是跟教育有关,这可以从很多例证中得到证明,孩子由善人带大则向善,由恶人带大则向恶,由狼带大则学狼嚎、像狼一样扑食。所以孩子的成长,向善还是向恶不是她自己能够决定的,是由她的成长环境决定的。而这个成长环境就是教育。没有任何人教育和带养的孩子如果能够长大成人,那是绝对无法想象的,所以,暂不说前面两句话,仅就“儿童是文明之父”这句话就是不能成立的。所以对于这句话,我不敢和孙老师苟同。
孙老师在后面P259“爱孩子就关心孩子的成长”这部分中否认自己在谈教育,并说爱仅仅是一个条件和背景,我以为她将爱与教育割裂开来是欠妥的,不说多了,请看《爱和自由》这本书封底,在注册商标处的建议上架那里,写的是“家庭教育”是的,对众多的家长和老师以及其他读者,讲爱讲自由,不是教育又能是什么呢?而且,书中曾说任何行将为人父母的人都需要学习如何去爱,难道学习本身不就是一种接受教育吗?
三、第十三章 自由与纪律 P114末段说了一个例子——一个小朋友喜欢偷吃其他小朋友带来的东西,为了保护孩子心灵不受伤害,教师反常理而行之,不仅不制止,孩子够不着,还帮孩子去拿,持续了3个月,孩子不再拿了。本章末尾总结说:“这个结果就是自由和尊重的结果,只靠惩罚和所谓的教育,只能使孩子暂时控制自己的行为,他惧怕你的威力。但是靠这种尊重,靠老师对他始终不变的尊重态度,时间长了,尊严和自尊占到了首位。在儿童那里,自由是快乐的自由,纪律是快乐的纪律。”
应该说,总结得非常圆满,但还是让我迷惑的是:这里没有说清楚如何让孩子弄清楚不能随便拿、吃别人的东西,如果这种是非观念不给予孩子,他又如何能终止那种拿人家东西吃的“快乐行为”呢?所谓“时间长了,尊严和自尊占到了首位”如果没有老师的正面影响,这个尊严和自尊从何而来?记忆犹新地记得那个罪犯咬掉妈妈耳朵的故事——他第一次拿别人东西的时候 他妈妈没有告诉他以后不准拿别人的东西反而还表扬他,结果罪犯怪他妈一开始没告诉他对与错,使他走上了不归路。我们可以理解孩子最初拿、吃别人的东西如果被惩罚,心理上可能会受到伤害,但这并不等于说连正面的影响都应该省去,我不知道孙老师说“所谓的教育”指什么,但是我相信,如果孩子在拿吃别人的东西时,仅仅是帮着孩子去拿,却不给予正面的引导,那么误入歧途是必然的,尊严和自尊是不会从天而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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