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6 | 浏览: 1597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9Rank: 9Rank: 9

妈币
1037  
宝宝生日
 
积分
418 
楼主
发表于 2015-7-1 09:35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今天看轻轨报上说,7月份开始在杨家坪附近横穿马路要被**!

  我持怀疑态度!


  首先,这个不是严格的法律,只是一项制度,重庆人民的性格你们又不是不晓得,得不得依叫嘛。


  其次,很多人对这个的观念已经深入很久了,突然来管制,如果管制方不坚持那就是空了吹。


-------------------------------------------------------------------------------------------------------------------



  小编关注:



  
九龙坡区警方将在辖区设立28个行人乱穿马路行为较为突出的集中治理点,包括杨家坪环岛西城天街路口、石桥铺赛博路口、巴国城红绿灯路口、万象大道路口、石坪桥骏逸新视界路口等,通过加派民警、协勤定点值守等方式,加强对行人乱穿马路的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和教育。

  怎么罚?
不听劝者**5~50元


  九龙坡区交巡警支队石坪桥大队队长冉天荣表示,将在行人横穿突出地区设置10幅文明劝导宣传标语,接下来一周进行重点整治,整个整治行动将持续到9月20日。


  冉天荣介绍,民警进行整治时,首先会对横穿马路的市民进行劝阻、宣传和教育,如果市民不听劝阻,强行横穿马路的,严重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的,将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冉天荣表示,此次整治行动还是以批评教育为主,目的是让市民逐渐养成文明行为。


  不认罚怎么办?警方发函到单位


  如果行人强行横穿马路并拒绝**怎么办?九龙坡区交巡警支队谢家湾大队副大队长叶鹏表示,民警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参照上海处罚行人的方法,登记身份证后向其单位发函,无单位者向其所在居委会、街道发函;同时,也可能采取与居委会合作的方式,让其姓名曝光。



“让横穿马路的行人体验站岗”


  家住渝北区加州城市花园的钱女士:**50元都太轻了,我觉得罚100元都可以。最好在重要路段设置LED屏,循环播放乱穿马路的不文明行为。还可以采用哈尔滨的方法,不给钱不出示身份证的,直接让他体验站岗,配合民警劝阻其他乱穿马路的行人。


  两江公交465路公交车驾驶员侯世鹏:10多年前,我开车时遇到一个行人突然从前方车辆的车头位置窜出来,我紧急刹车,导致车上一名乘客的膝盖摔肿了。那时候,我的工资是800元,对方的医药费花了1000多元。那之后,我开车经过行人比较容易横穿的路段时都会降低车速。我赞成**斗硬,让市民改掉中国式过马路的习惯。


  家住九龙坡区杨家坪的夏先生:我觉得还是应该以劝导为主,大家赚钱也不容易,而且好习惯不是一下子就养成的,要一步一步来。


Rank: 3Rank: 3

妈币
157  
宝宝生日
 
积分
68 
这个是个道德问题,通过制度是管不起来的,我不太看好执行结果

Rank: 4

妈币
240  
宝宝生日
 
积分
109 
我小舅舅就是开公交车的。

去年就遇到一个人横穿马路,当时他也是一个急刹车把车上的乘客头部受伤了,乘客去医院看了一千多元,还要照片更气人的事,横穿马路的人也要去医院,她说她着吓到了也要照片,她还真的一路去医院照了也,这样横穿马路的就应该重罚!

Rank: 3Rank: 3

妈币
101  
宝宝生日
2013-7-31 
积分
53 
可不可以扣分嘛

Rank: 4

妈币
308  
宝宝生日
 
积分
135 
要哈起整一下,不整不晓得锅儿是铁到的
宸宸

初 一

Rank: 12Rank: 12Rank: 12

妈币
2834  
宝宝生日
2011-04-13 
积分
872 
支持这种横穿马路制度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妈币
12127  
宝宝生日
0000-00-00 
积分
7440 

潮宝弟弟

tutu365149 发表于 2015-7-2 11:37
支持这种横穿马路制度

我也支持,只是对它真的能执行下去还是持怀疑态度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行人乱穿马路被罚,能执行下去吗?我持怀疑态度,你呢 ...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1551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27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