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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4-9 09:02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廖先生70多岁,是一位退休老干部。1983年,他和张女士登记结婚,双方都是再婚。双方结婚时,各自都有子女。廖先生有一儿一女,当时有20来岁了;张女士有1个女儿,当时17岁。一家人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  去年,廖先生去世,这个重组的家庭却因为葬礼的礼金分割问题闹上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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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钱不管谁送的,都是办了后事再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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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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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死了都不要留钱了,一分没有什么事都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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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先生的大女儿则说,继母私自用父亲单位的抚恤金购买了墓位,花了2万多元,严重侵害了自己的权利。  法院审查查明,廖先生死后,前妻女儿的单方亲友送来礼金8000元,儿子的单方亲友送来礼金23300元。原告张女士及女儿的亲友送来礼金11301元。
  法院判决,根据剩余礼金50594元,酌情由前妻大女儿分得1万多元;前妻儿子两万多元,原告张女士及女儿分得18000余元。
  昨天,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我们,目前对礼金的分配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按照我国传统风俗习惯,礼金存在送还的可能,所以作出了上述判决。
  一审后,双方不服,向市五中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本报记者 邓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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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今年71岁了,女儿也46岁了。去年,她和女儿来到法院起诉廖先生前妻的两个子女。  张女士的女儿说,去年2月份,继父过世,继父单位发放了抚恤金31360元、丧葬费2000元,加上其他亲朋好友送的礼金共计73801元,葬礼的开支有25207元。“剩下的礼金全部被他前妻的两个子女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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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葬礼礼金怎么分?重组家庭三兄妹闹上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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