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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粥粥妈妈 于 2012-3-13 16:41 编辑
本不想发这种帖,但是太气愤呢!我们的公务人员里面也有孕妇,你们也有妈,你们也有老婆,就不能为孕妇考虑下吗?
这先说下,我09年从北京转回重庆后,社保也一并转回重庆,当然这个转移的过程也让我很气愤,折腾了近1个月,一会社保局要北京社保局开这个手续,一会那个证明,那段时间北京,重庆的快递来回的发。(当时全国社保已经联网,我问社保局,你完全可以在网上能查询到我在北京的交保记录,为什么还要我找北京那边开证明呢,重庆社保局一句话,联网是联网了,但是我们没联网) 就这样时间,精力折腾不少不说,社保还只能转移个人部分,公司缴纳部分全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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