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车况不良、超员、驾驶人资质不合、证件不齐、跟车护送老师未到位等5种情况下,校车坚决不准上路。此外,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校内车辆管理:进入校内车辆,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学生上课及晚自习期间,除救援、消防等应急车辆,所有车辆不得入内。
即日起,五部门还将进行联合执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0天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冬季大会战”,对全市校车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届时,对校车超速、超员、驾驶资质不合格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理。各区县交巡警支(大)队将公布校车交通违法举报电话。
即日起,本报开设校车违规曝光台,市民可拨打电话63820315进行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