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及公交系统带头 据了解,为了推动全市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的全面禁烟,我市各级政府机关、卫生系统、教育系统、公交系统将带头完成无烟环境的创建。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明确规定,带头禁烟机构须按卫生部制定的《无烟办公楼标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无烟学校标准》、《无烟出租车标准》等要求,制订控烟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在此项工作中,带头禁烟单位需做到:召开无烟环境创建动员部署会,迅速启动创建工作。要建立健全控烟制度,完善单位员工考核奖惩机制,并严格执行。要做好控烟环境布置,在单位有关区域设立明显禁烟标识,设置室外吸烟区,引导吸烟人员进入规定区域吸烟。 此外,单位需建立控烟监督巡查长效机制,设立控烟监督巡查员,加强监督检查,并做到广泛宣传,全员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无烟环境创建宣传活动。此项工作将受到日常监督检查,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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