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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白龙~ 于 2016-6-12 11:02 编辑
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小学2016年招生简章
根据渝中区教委《关于做好2016年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期末工作实际,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于6月25日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1 招生对象和原则
招生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具备学习能力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学校对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实行就近划片招生,遵循“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2 新生招生范围
渝中区户籍招生范围:虎头岩、六店子、石油路(不含2号)、万年村、新影村、黄荆村民组、虎头村民组、红岩村169号——完(单、双)、万年村民组、交农村、红岩村组石洋湾、金石巷、长渝村、金银湾、歇台子、渝州路113号、大坪正街160号、虎歇路66号78号、虎威路65号。
3 入学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儿童在区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提供申请就学儿童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主页、增减页、户主页、儿童本人页共四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2渝中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住房证明之一):父母至少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购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贷款抵押的提供复印件1份);父母至少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须达到51%以上,房屋产权不足51%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购买二手房入户的,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须满1年及以上(入学前1年的8月31日及以前取得房屋产权证及对应户籍,以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时间为准),未满1年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儿童户籍地址的购房房产证(公房为房屋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父母至少一方或者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租赁合同(必须为住宅用途)及租赁房屋的产权证(公房为房屋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无房证明材料(房管、国土等部门开具)及复印件1份。3儿童的免疫接种证。
4 新生录取顺序
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房屋居住证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之日起一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在招生学区常住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招生学区,但不属于上述两类的。
5 登记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报名时请带上小孩)。
6 新生招生工作地址及电话
地址:石油路小学校内(渝中区新影村33号)。
咨询电话:023—68590602
温馨提示:
由于我校户籍生人数爆满,因此今年不招收非户籍生,敬请家长谅解。石油路街道辖区的非户籍生由教委统一调配到红岩小学就读,相关具体事宜请家长打电话到红岩小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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