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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这些地方可以放鞭炮 取消了两个集中燃放点
昨天,渝中区政府正式对外公布了2012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地段。
限制燃放点可以燃放的时间:2012年1月22日(农历十二月廿九)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的上午7时至次日的凌晨1时。
集中燃放点燃放的时间:2012年1月22日(农历十二月廿九)晚上9时至1月23日凌晨1时,2012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上午7时至2月7日凌晨1时。
限制燃放的区域:渝中半岛:除在长滨路、嘉滨路沿线(加油、加气站及周边100米内,码头、船舶、市场、仓库、重要设施20米内,文物保护单位5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半岛区域内设有渝中区政府制作的“燃放标识”的集中燃放点允许有限燃放外,其他区域、场所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坪、石油路、化龙桥地区:除市、区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长途汽车站、码头、大型商(市)场、重要军事设施、仓库、文物保护单位、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学校、科研单位的办公、教学、科研场所、棚户区及其周边20米范围,加油站、加气站、天然气罐等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为禁止燃放区域外,其他区域、场所可以有限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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