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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被告:“娃儿是跑下讲台的” 英语老师的证言,并未得到第一被告小王父母的认可,他们认为,自己的孩子在事故中是没有责任的。“娃儿是自己从讲台上奔跑下去的。我们认为,学校有义务给孩子讲授安全知识,孩子的摔倒与被告无关,是学校和家长疏于教育造成的。”
昨天,小王的母亲周女士在法庭上说,“事情过了两三天,我到学校去接娃儿,听到家长说,孩子告诉他们,小张是自己从讲台上跑下去的。”
周女士说,“学校是那种围桌,教室面积很小,二十来个平米,教室后面放了些玩耍的道具,教室前面有架钢琴。桌子和桌子之间的距离,非常小。”孩子从桌子中间穿过去,很可能是由于地方太窄了,且教室的地板属于水泥地板。
同时,周女士的代理律师对英语老师证言真实性有异议。“娃儿坐在第二排,前面还有学生遮住,怎么能看到孩子的脚伸出来”。
“那你们当时为何要给4000元给原告?”法官问。周女士称,自己只是出于人道主义,但并不表示承认孩子将原告绊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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