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在为客户办理存款业务
家住杨家坪的李女士,最近一直在自责,因为自己干了件糗事:10月25日,她在路边捡了张银行卡,随手放进了包里,后来在柜台存钱时,竟稀里糊涂地拿错了,把刚收的半年房租
在路上捡到张银行卡和社保卡 李女士今年40岁,在杨家坪租房子住,而且是与人合租的,每月的租金平摊下来,她只付200元,十分划算。 其实,李女士2009年就在李家沱买了套新房,买成3000多元一平方米。前不久,这套房子交了房,李女士把房子简单装修了下,顺便打听了下周围租房子的价格,两室一厅的新房子,每月租金能达到1000多元。李女士想,自己没有工作,可以把新房子租出去。 前不久,一个生意人看中了李女士的新房,双方谈妥,每月租金1000多元。25号上午,李女士准备去签合同,在李家沱下了公交车后,就在小区路边,看到有两张卡,捡起来一看,是一张银行卡和一张社保卡。社保卡是万盛区的,户主叫邓×梅。李女士想,这两张卡掉在一起,主人可能是同一个人,很可能是被人扒了钱包后,现金被拿走了,然后把卡扔在这里。 想到失主丢了卡肯定会很着急,李女士便决定把这两张卡交给警方。但看到要到小区了,就先去签合同了,并随手把卡放进了挎包。 和押金,存进了捡来的卡里。存进去容易,但想要取出来,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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