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7 | 浏览: 1353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6Rank: 6

妈币
851  
宝宝生日
 
积分
360 
楼主
发表于 2011-8-9 09:06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按照新修订的个税法,9月1日起将执行个税3500元费用扣除新标准。那么,8月份工资在9月份发放,在计算缴纳个税时能否按3500元扣除?记者日前获悉,对于这个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税务总局已于8月5日下发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46号),其中规定,按照“实际取得”收入时间执行新标准。对此,税务部门专家解释,根据税务总局这一规定,8月份工资9月发放可按3500元新标准扣除费用。


Rank: 6Rank: 6

妈币
851  
宝宝生日
 
积分
360 

扣除标准

以实际收到工资时间为准

在公告中,税务总局规定:纳税人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薪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纳税人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薪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

也就是说,是按新标准还是旧标准扣除,以“实际取得”工资薪金的时间来判断。据税务部门解释,“实际取得”是指员工实际收到工资的时间。


Rank: 6Rank: 6

妈币
851  
宝宝生日
 
积分
360 

生产经营所得

适用修改后税法

另外,在公告中,税务总局还就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并明确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的规定执行。


公告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按照税法等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并进行汇算清缴。


Rank: 10Rank: 10Rank: 10

妈币
1305  
宝宝生日
 
积分
593 
还没达到那个标准

杜星星

高 一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妈币
4958  
宝宝生日
2011-09-08 
积分
1984 
远着咧

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

妈币
9696  
宝宝生日
2008-11-26 
积分
16391 
我承认我对政策的理解不到位····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妈币
1761  
宝宝生日
0000-00-00 
积分
2515 

尝鲜族

yuanyuan@cq 发表于 2011-8-9 14:11
我承认我对政策的理解不到位····

我也是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妈币
2976  
宝宝生日
0000-00-00 
积分
1624 
我恨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大家快来看,你们的工资会不会被征税也,9月1日起将执行个税3500 ...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1551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27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