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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
公司名称:重庆市喜佳联母婴护理服务中心
育儿嫂姓名:陈元香
工资:2500元/月,中介费300元
批斗理由:
1.撒谎。头天晚上接近11点,育儿嫂 陈元香 家人病重,告之顾主要回家不来了。第2天早上7点,在小孩醒了不够的情况下,吃了早饭,背起包就走了,头一天小孩的尿布也没有洗,不负责。后经喜佳联公司询问,她嫌顾主春节没给红包(顾主考虑给的工资已经不算低,就给的年货,并且按国家假期耍的假)而走。后来顾主也猜想,可能是她在陪同带小孩做儿保时,私底下联系了工资更高的新顾主。
2.病情不告之。喜佳联公司在推荐育儿嫂 陈元香 时,告之身体健康,有体验报告。育儿嫂 陈元香 走之前的一个晚上,给顾主说自己身体天生有疾,什么什么的。
3.嫌疑。育儿嫂 陈元香 曾找顾主家要安眠药(顾主不能确定她真正用来做什么没给)。陈元香离开顾主家当天,顾主家发现家里有些年货丢了(后回忆陈元香的确有随便进其他房间),问其是否拿了,不过没有结果。
4.要变高价的工资。育儿嫂 陈元香 离开顾主家时,要求结算工资是这样计算的:工资2500除以当月的天数减去4天(比如当月30天即30-4,当月31天即31-4,当月28天即28-4,不管是否是从1号开始请她),乘以天数,走的当天也要计算,哪怕是一早走。
实际上,突然离开顾主应该算违约金。育儿嫂每月休息4天应该视为带薪耍(跟在公司打工上班耍周末一样),不应该以当月的天数减去4天。育儿嫂的工作天数以月份同步,没有听说过。结算金应该是工资/30*天数,但按陈元香的算法,足足要多2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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