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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通

楼主
发表于 2016-5-7 17:03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帖最后由 重庆儿童天堂 于 2016-5-7 17:0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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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什么?家是疲惫时的栖息地,迷茫时的明灯,受伤时的良药。而对这名12岁的男孩来说,家却是人间地狱。近日重庆商报报道一名12岁男孩不堪父亲家暴,跑到派出所向民警求助。其父追到派出所仍对男孩拳打脚踢,认为父亲打孩子是权利,别人管不着。

父母离异孩子遭父亲家暴

重庆市男孩冬冬(化名)4月28日深夜跑到武隆县江南派出所,哭诉着向民警求救,声称遭到父亲殴打。其父随后追赶而来,冲着男孩大喊并拽着男孩往外走。男孩死死抱着值班室铁门,哭喊着不肯走。民警上前制止,男孩父亲却大声吼道"我打自己的孩子是我的权利,关你们什么事?"。民警见情况无法调解控制,及时联系男孩母亲。

原来男孩父母已离婚,男孩由其母亲抚养,近日母亲由于工作原因将男孩送到其父亲处照顾,不料孩子遭到家暴。目前男孩母亲已联系其妹妹将男孩接走照顾,并决定次日回武隆与前夫沟通协商。民警对男孩父亲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父亲打儿子不是权利,是犯罪

面对家暴现象,往往是"官不究,民不举",人们常认为家暴是家务事是丑事。很多家暴都是持续时间较长,知情人较多,却等到后果严重后才被举报。孩子并不是父母的"私人物品",作为监护人,父母有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无权侵害孩子人身安全。

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开始施行,对于家暴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对于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施行家庭暴力,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可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其他监护人。

家暴是孩子成长中的**

12岁的孩子正处于青春期,存在一定叛逆心理,是独立思维意识建立的关键时期。此时遭受家庭暴力,会对他们身心造成严重的创伤,影响他们今后一生。研究表明,家暴会严重扭曲孩子成年后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对他们的婚姻生活造成恶劣影响。童年遭遇家暴的孩子,长大后更容易出现偏激行为。他们的性格也会变得更"古怪",严重缺乏安全感,对婚姻生活充满不信任与恐惧。

小编有话说:有些人总将家暴当作是一种"教育",这是多么愚蠢的想法。以爱之名进行家暴,不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甚至还会害了他们的一生。希望孩子们面对家暴时可以举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及时向其他亲人或居委会等部门求助,不要隐忍。也希望更多的旁观者发现家暴现象能够及时制止举报,不要袖手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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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个善良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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