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11-11-18
- 帖子
- 768
- 阅读权限
- 100
- 积分
- 875
- 精华
- 1
- UID
- 6610676
  
- 妈币
- 1931
- 宝宝生日
-
- 积分
- 875
|
B
卖家因房价上涨提违约
能赔装修款吗
网友疑问:我买了一安置房作为婚房,当时卖家称房产证还没拿到,所以没及时过户。现在对方竟想抬高价格,他说房价涨了近3倍,行情不一样了,如果我不要,他大可违约卖给别人。根据签订合同,卖家违约要赔偿总房价的50%和退回房款。但是我装修花了不少钱,我能要回装修款吗?
解答:如果系卖家因为房价涨价而要求解除合同,那么显然该卖家违反诚信原则,属于卖家违约,如果解除合同,应该退还所有购房款,并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该损失包括因房屋装修而投入的装修款,也包括该房屋的涨价部分损失,该部分损失金额具体可参照签订合同时的合同价和现在的市场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确定。
虽然合同约定,一方违约要赔偿总价的50%违约金,但是显然该约定的违约金过低,因为现在的房价涨了近3倍,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因此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明显低于实际损失的,购房户可以提出,要求提高违约金金额,以达到与实际损失相符的情形。当然,本案比较实际和合理的做法,应该是由购房户起诉卖方,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待法院判决,拿到生效裁判文书后,直接凭着生效裁判文书和法院的协助执行裁定,办理过户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