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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iyaka 于 2011-11-15 20:10 编辑
论坛的各位童鞋,现在我遇到一个烦心事,能不能帮我想想怎么办呀?
在2007年的时候,用一万元买了别人的(以下称a)一个集资房指标(当时的价格都是这样,还有人买成5000,我们算贵的了),我们家出了集资款,然后签了协议,不过协议只规定了a转让指标给我们后不得再转让他人,没有规定其他的违约责任。
那个房子呢由于总总原因,一直没有修建起来,a也从那个单位辞职出去了。
现在,那个房子终于动工了,要我们去交一笔钱,然后办过户手续,房子直接写我们的名字。
过户手续必须要a一起去办理,我们去找a,现在a要我们再给他10000元他才去办过户!
这种情况怎么办啊?!
办过户必须要a去,不然房子就是他的名字,但是他现在要1万才去,我们说给他1000他都不干啊!
最后谈成1100,他配合办理所有手续,还重新和他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
今天一切都已经办完了。
还算能承受,1100能搞定了就很不错了。
打官司的话,也不一定能打赢,而且时间拖太长,对我们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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