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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签合同 对方就要借钱
报案人李和格在南坪经营一家名为“李和格园林工程”的公司,一直经营园林设计和施工的生意。
“我与‘西五物业发展公司’的老总陈某,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李和格告诉记者,2010年4月,陈某自称公司在菜园坝世贸采博城楼上开展酒店和公寓业务,同时,楼顶1500平米的面积,需要进行园林绿化施工。在陈某的极力邀请下,他最终决定接下这单生意。去年11月,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总造价为64.5万元。
签订合同前后,陈某以急需用钱为由,先后4次从李和格处借走12.5万元。“我哪里想得到这么多嘛,这合同造价不低,我也不愿意放弃才同意借钱的。”李和格说,谁料签了合同后,陈某以种种理由,拖延进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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