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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7 22:24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200691日,《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就已规定,“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而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则明确提出,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不符的产品一律将自200711日起停售。


因此从这个时候起市面上没有真正返还型的重疾险,那些号称返还型的重疾险其实是捆绑在寿险或两全保险等其他主险上的,返还责任也是体现在这些主险上,而非重疾险。(有哪家保险公司敢违背保监会的指令,销售真正返还的重疾险呢?)

保险分为主险和附加险两种形式。
所谓主险是指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绝大多数是返还的,所以保费较贵。
所谓附加险是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于主险投保的险种。附加险只有发生理赔时才有现金利益,没有理赔时就只能算消费掉了,所以附加险还有一个名词就是消费型保险。由于是消费险,所以非常便宜。目前市面上的重疾险就属于附加险。

目前最常见的两种重疾险:
1
、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不是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
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如同时投保寿险或者两全保险(可是理财型也可是保障型的两全保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如果发生重疾理赔,赔付重疾保额后不影响主险的保障。假设主险保身故或全残10万,附加额外给付重疾10万,先重疾,赔10万,然后不幸身故或全残了,还能再获得10万的赔付。相当于是重疾死亡有20万的保障。


2、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
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如同时投保寿险或者保障型的两全保险,附加提前给付的保障期一般等于主险的保障期。在这里,凡是看见有“提前给付”字样的附加重疾,需要了解它有个极为显著的特征——附加的重疾一旦发生理赔,主险的保额要相应减去理赔数额。例如投保20万的主险附加提前给付重疾10万,如果发生重疾理赔得到10万,主险则要减去已理赔的10万,由20万变为10万。如果主险和附加提前给付各投保10万,一旦发生重疾理赔,主险减后为零,保险合同就会终止的哦。


(我在展业的时候就发现,一些公司的代理人喜欢拿这个“提前给付”去诋毁中英人寿的“额外给付”,误导客户说是提前给付是确诊了就要赔付的,额外给付不是的,还有30天的存活期。是的,中英人寿的额外给付重疾保40种重疾,只有8种是需要确诊后存活30天才赔,只占总病种的五分之一。提前给付有40种病种吗?最常见的恶性肿瘤虽然在额外给付重疾里有30天存活期的规定,癌症患者确诊后活不过30天的比例是好多呢?如果万一中的万一,真的不幸没活过30天的,主险还可以赔的嘛!)
注:有些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没有“提前给付”的字样,但多半也是提前给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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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卫生部统计,全国人口死亡总数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90.4%。他们是(按单项死亡率顺序排列):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病、损伤及中毒、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消化系病、泌尿生殖系病、神经系病、精神障碍。

至于排在十位以外的其它疾病死亡,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每年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合计只占9.6%。

这组数据说明了一个不容质疑的一个问题,每十例死亡中,有九人就是因为重大疾病而导致的身故。重疾险必然成为投保时的首要考虑,那么面对如此繁杂的重疾险,我们该如何投保呢?(此处省略一万字)

记住:买保险没有对与错,只有合适与不合适。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不同,投保规则也不同。网上没办法一一例举,最好是与不同公司的代理人进行详细地交流,做几个方案自己再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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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是我们同保险公司就多少种重大疾病签订的契约,契约内容大约是:如果保障期间我们初次罹患了合同中约定的某一重大疾病,并且符合国家定义的重疾理赔标准,无论我是否治疗,无论我缴费了多少,保险公司都要给付我投保是标定的保额。(如果不是初次罹患怎么办?没有什么怎么办的,按诈保处理,拒赔不说,还要没收你的保费,法律规定的哦!)

这就是说,重大疾病的理赔是不用向保险公司出示我们住院期间花费了多少治疗费,花费了多少药费,包括药品结算清单都是不用提供保险公司的。如果在投保重大疾病的同时,还附加了住院医疗保险,那么重疾做重疾给付,住院做住院报销理赔,两者都必须要给于理赔。而理赔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时候,才会提交住院费用清单。

在重疾理赔中,保险公司需要的技术报告中只要一个确诊报告书(有的还要出院小结),以证明我们的重疾,是,还是不是!至于我们得到这笔钱,拿去补充进口药,补充营养药,甚至如果我们孤身,孩子顾不上或者不愿临床护理,我们可以请一个护理工看护,随便么使用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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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问题在于,真到了那时候,你有这笔钱么?

我有一个妈网上的朋友在QQ上开玩笑地给我说,真要到那时候我也不治疗了,我拿钱去旅游,然后等死。

这也未尝不可。

但是别把重疾看成癌症一定要死人的,重大疾病中,并不是所有病都是一定要死的,双目失明、两耳失聪也是重疾,会死人吗?器官移植成功了,会死人吗?脑中风残废了,会死人吗?完全瘫痪也是重疾,那会死人吗?估计你想死的能力都没有了吧——!

既然很多重疾不会马上死人,那么就意味着其后的开支更加大,你还有心思或者你还有能力去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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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经济非常宽裕,但是要记住经营是有风险的,国际知名企业也有倒闭的时候,我们又何以坚信自己一辈子的经济基础就坚如磐石呢?而且既然有钱,何以不把自己的资产转移一丁点到保障上去呢?投保险,只是我们资产转移的一个手段而已,钱永远是我们的,不是保险公司的。何况又不要我们把所有的前都拿去投保险,对吧!

经济不宽裕的就更不用说了,别说一个重疾了,就是一个普通的阑尾炎手术,都可以花掉我们好几年的积蓄,把我们打回石器时代!

年富力强的时候不为自己的未来打算,难道要等到自己老态龙钟的时候再来考虑吗?

哦,重疾保险涉及到我们每个人!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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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存银行不更好?

第一、万一年轻时发生重疾,我们失去了以小博大的保障机会

第二、那样我们会失去强制储蓄的监管,因为银行存款是可流动资金,我见过太多的人,买房买车时,没有一个不突破自己预算的。健康的时候,在我们可动用的资金里,未来疾病对资金的需要永远都不是第一位需要考虑的。

也有些人说,我买封基行不行啊?且不说封基或者开基是否最为稳妥,不反对其它形式的投资啊。我也没有让大家把所有的钱都拿来买保险?免谈!

当然还有人会说,我投资房地产!那样更好,投资渠道多样化,如果你资金条件比较丰裕,就别把所有的鸡蛋搁一个篮子里。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投资渠道是用来彼此替换的,绝不是那种如果基金好我就不做房地产,如果房地产好,我就不做股票,如果股票好,我就把养老积蓄拿出来买股票,不带这么玩的好吧!

但有时候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挣到钱的时候总担心以后输掉,输钱的时候想法却很简单——我在哪里寻找翻本的本金呢?

还是那句话,未来需要我们治疗疾病的时候,我们还有那笔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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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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