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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荟奶、芦荟茶、芦荟汁……市场上五花八门的芦荟食品,孕妇与婴幼儿还是少吃为妙。昨天,市食药监局发出警示:芦荟食品孕妇、婴幼儿不宜食用。 据市食药监局公告称,食品中如需添加芦荟产品,仅能选用库拉索芦荟凝胶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从今年9月1日后生产和销售的含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必须标注“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并在配料表中标注“库拉索芦荟凝胶”。同时,在食品包装主页面或食品名称可选择仅标注“芦荟”字样。
此外,企业应对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每日食用量作出明确限定,成人每天的芦荟食用量应不大于30克。
据市食药监局人士称,芦荟虽有诸多好处,但孕、经期妇女若服用,容易导致流血或严重出血,而且易使人腹泻。此外,患有痔疮出血、鼻出血的患者,也不要服用芦荟,否则会引起病情恶化。
记者昨日走访发现,含有芦荟的多种食品在各商场超市均有销售,且较受欢迎。在好又多超市,记者发现两款含芦荟的酸奶制品,其中一款的配料上清晰地写着“库拉索芦荟凝胶(添加量:2.5克/100克)”,同时还标明“不适宜人群:孕妇、婴幼儿”。而在另一款含芦荟的酸奶产品上,相关的提醒则被印在一张小纸条上,临时贴在了包装上,除标明库拉索芦荟凝胶的含量和不适宜人群外,还特别提醒消费者每日摄入量不得大于3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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